從小愛拿畫筆,喜歡動手做工動腦設計,中學時期認真看了幾場建築展覽,我就認定建築了。之後有人問我上大學想讀什麼,我就回答,建築系。或許當時是一股傻勁,但現在再問我一次,當年奮力從化學系轉到建築系,後悔嗎?我會認真說,我不後悔。
我本來以為建築系人的一生就是大學畢業、出國留學、回國考上建築師、成立建築師事務所,然後認真接業務做設計終了一生。但是後來一個無心的嘗試,徹底改變了我的人生。當時經由母親鼓勵,在我全力製作畢業設計準備畢業的前夕,我抱著參加模擬考的心情報考了公務人員普考,意外中第。於是在我大學畢業之後,隨即接受分發,進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建照管理科,開始了人生第一份正式工作,做的是臺北市各項建築執照的審查工作。因職務需要,我開始接觸大量的法規;接著考上了公務人員高考及建築師高考,完成碩博士學程。自此,我的人生與建築管理結下了不解之緣,直到35年後我卸下公職。
高中老師曾經在期末給過我八字評語,「急公好義,嫉惡如仇。」當時還是高中生的我認真地思忖,這真的是我嗎?我當時不知道。但是後來在公職生涯中,我真的從工作中領悟到:法規制度的公平周全,以及執法人員的積極熱情,對於建築界而言是多麼要緊的一件事。於是我開始從工作中領略到奉獻的樂趣。
其實建築法制的設計、編寫及執行,是從複雜專業的技術學理,經由取捨精簡成為立法意旨,通過研議協調過程形成法規條文,最後到面對社會環境的依法行政。這是一份極具挑戰性且讓人持續充滿鬥志的工作。因為每塊建築基地的個性及每位起造業主的需求都不一樣,增加了建築法制設計、編寫及執行的困難度。但是好的法令規章,真的能維持社會公平,保護大眾安全,促進經濟發展,讓人安居樂業,非常值得努力。
政府的法令規章必須因地制宜,與時俱進,並且代代接棒,不斷在前人努力成果之上繼續優化增補,沒有一步路白走。回顧過去35年,我曾經主力參與過的建管法制演進,比較重要的如畸零地處理機制、臨時建築物管理機制、停車獎勵制度、夾層設計管理規定、機車空間設計管理規定、建築物昇降設備管理機制、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制度、新建建築物日照檢討管制、建築物隔音法制等等。在在都是影響後世環境品質深遠的基礎法制,缺一不可。
我建築生涯的起手式不是自己一直以為的,成立建築師事務所以執行建築設計工作為本業,而是意外地一腳踏上執法這條路。35年公職過程中,雖然我沒有機會自己做設計,但是我得以充分欣賞並親手催生很多美好建築物;也有幸結識那些認真完成美好建築物的江湖豪傑,是多麼令人開心振奮的事情。就因著這份快樂,當建築師們在創造美好建築物的過程中有法制方面需要協助時,我非常樂意傾全力相助,把法規說清楚講明白,我認為那是我的榮幸,更是我存在的價值,我以此為樂。所以我會說,我從別人的需求中看到自己的責任。
格局決定結局,定位決定地位。你問我,35年公職生涯中,關於工作的動力,奉獻的樂趣,男女有別嗎?我會說,沒有區別。要緊的是,你有沒有讓自己成為一個有溫度、懂情理、會思考及能真誠的人,做自己的英雄,不必渴望別人遮風擋雨。
人生往往是勇敢離開舒適圈後才能擁有真正的成長。我從熟悉了25年的臺北市政府轉換至內政部營建署服務,期間經歷挫敗,如何面對轉捩確實經過一番抉擇。如今回想,有捨也有得。我的座右銘是勤能補拙,積極的人一直做積極的事情,就會一直快樂。
如今我選擇提前退休卸下公職,成為一位開業建築師。我希望能為國內建築界的建築法規及建築管理制度持續盡一份心力的心志未曾改變,窮盡心力終不悔。期待有我的努力,建築環境能夠一天比一天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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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文婷
現職
高文婷建築師事務所 主持建築師
最高行政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調解委員
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 兼任副教授
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系/所 兼任助理教授
台北市消防局火災鑑定委員會 委員
台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 委員
澎湖縣都市更新審議及爭議處理委員會 委員
全聯實業(股)公司董事長室 高級顧問
中華民國建築師全國聯合會 顧問
中華民國室內裝修全國聯合會 顧問
台灣整體衛浴產業協進會 顧問
台北市市政顧問
新北市/台中市/嘉義市建築師公會 顧問
學歷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 博士/2019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計畫研究所 碩士/2005
淡江大學建築工程學系 學士/1990
經歷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築管理組 組長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董事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處長,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科長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
中華民國建築工程類科高考 建築師專技考試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