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專業委員會性別1/3的比例要求,有何意義? 精選

2019.08.14   彭渰雯|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副教授兼代理所長
刊載於專欄 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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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按:回應近來對於第13屆環評委員的組成,引發許多對專業委員會性別比例的討論。專業委員會的組成,有性別比例的要求,對於女性專業人參與公眾事務,或是專業形象的提升,會有正面的影響嗎?主編邀請彭渰雯回應幾個常聽見的想法。

★想法一:我覺得不需要有1/3的比例耶!這樣會覺得好像我擔任委員是因為「性別」,不是因為我的「專業」能力。

彭:這個提問讓我直接想起之前常舉的一個真實例子,這是我一位在公部門服務的碩專學生私下告訴我的。行政院某部會(以下稱 A 部)成立了一個新的機構(以下稱 B 中心),B 中心在籌備成立期間,都是由一位女性文官主責規畫。等到中心成立,A 部指派了一位男性擔任中心主任,而那位女性文官則擔任副主任。後來主任換人,仍是由外面調來一位不瞭解狀況的男性當主任,許多重要決策,還常常得詢問那位女性副主任的意見。幾年下來,這位副主任一連經歷三位能力並不比她強的男性主任,直到在「性別主流化」的壓力之下,A部終於「看見」這位優秀女性同仁,而任命她為中心主任。不過,卻也開始有不滿的意見傳出,認為這位副主任能夠獲得拔擢,「只不過因為她是女的」。

其實結構性地來看,男性也一直是因為他們的「性別」再加上「專業」而得以擔任委員,只是這個「父權紅利」(在父權社會下男性的當然特權)沒有被揭露。以前許多領域是明文禁止女性參與的,現在雖然檯面上看不見這類禁止規定,但在人際互動或潛意識中,仍然容易複製性別原型(想到某職位就想到某種性別)。因此女性若不是有特別傑出、受肯定的表現(或是有特別的人際網絡),通常很難被看見。

在婦女運動的努力與近十多年「性別主流化」政策的推動下,「看見女性」成為一個重要的議程,政府部門各種委員會終於開始徵詢專業女性了。獲邀擔任委員的女性應當很有自信,相信並且證明自己的專業不會低於(某些)男性委員。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警覺是否以雙重標準去期待男女委員。比如有些人似乎認為女性委員就要「具有性別意識」,遇到不具有性別意識的女性就特別失望,而遇到具有性別意識的男性就格外驚喜,這些也都是因其「少數」身份而有的象徵性效應。

 

★想法二:即使是單一性別的專業委員會,因為委員會完全是專業取向,討論的主題與性別完全無關,不知道為什甚麼還需要有性別比例的要求?而且我覺得只要大家都依專業來做,也會是好的委員會。

彭:只有討論性別政策時才需要考量委員性別組成嗎?這個發問涉及更根本的價值問題,就是我們認為生理女性在社會上各種權力位置的平等參與是否是重要的?如果國會裡面都是男性,但都是認真專業的議員,是不是就是好的國會?如果大學校長、三長都是男性,但都是好的治校人才,是不是就是好的校級領導?如果只認為民主政治所談的兩種代表性—「實質代表性」(substantive representation)與「描述代表性」(descriptive representation),只有前者有意義,後者不用考慮,那確實就看不見任何排除(exclusion)的問題。

大家都依照「專業」來做,當然是一件好事,本來也應該如此。但換個角度來說,為何這個「大家」會只有「單一性別」?特別在今天理工生醫各領域的女性學者專家終於日漸增加,即使未能立即達到三分之一的目標(三分之一也是隨社會平權程度而有別的,挪威冰島等國已進入規範私部門董事會的40%比例原則了),但設定積極的性別平衡目標並持續努力,而不是自由主義式的認為「機會公平」即可,兼顧專業與平等參與(這裏要特別強調是「兼顧」,絕對不因為是女的就降低標準遴聘),並沒有那麼困難。

 

★想法三:我們領域女性本來就很少,如果要符合1/3以上,變成都固定請那幾位。

彭:照理說男性的可選擇性非常多,但許多委員會也常常「固定請那幾位」,所以這跟女性的人數少應沒有太大關係。就算以女性專家學者比例最低(8%)的工程領域而言,全台副教授以上女性仍有五百多位(引自洪文玲臉書),不能再以「沒有人選」為重複那幾位的藉口吧!

在重要決策位置做到性別平衡來帶動改革,不僅對下一代有正面啟發作用(女學生不會再視某些領域或位置為男性屬地),個別女性學者有更多決策參與的經歷累積後,也可望加速打破玻璃天花板現象,促進性別結構的轉變。此外,根據臨界/關鍵規模理論(critical mass),女性比例達30%以上之後,可望轉化組織原本視為理所當然、但其實是以男性經驗為預設的許多制度安排與職場文化。當然,經驗研究也指出,轉化的產生還需要具有性別意識的關鍵行動者(critical actors)在其中催生,因此關注數量比例確實只是達成平等的一小步。但似乎也不應因其「小」,就認為「也沒什麼」「又怎麼樣」,輕忽其本身在性別與社會平等進程上的意義與價值。

 

主編:歡迎讀者email給我們更多的想法,讓我們聚集共識,為科技與社會的發展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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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彭渰雯投書到蘋果日報談「環評委員『不分性別』的性別盲」,回應環保署的「遴選區分領域 不分性別」聲明。

5489 最後修改於 %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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