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企業工會5/24上午在高鐵股東會外抗議公司調薪制度不公,部分員工因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而被排除調薪,構成制度性歧視,工會要求公司調薪一視同仁,為育嬰留停的員工完整調薪。
高鐵公司用「前一年度在職天數」做調薪資格認定,也導致一個荒謬結果:如果員工是該年年初就開始申請留停,留停期間從年初到年尾,次年就會完全不具調薪資格,但如果是年中開始申請,留停到隔年年中,剛好兩個年度都做到半年,一樣是留停一年,卻擁有完整的調薪資格。